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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木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规定的通知

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8-04-11] 阅读: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和创新能力,参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修订稿)》,经土木工程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并报请校研究生院同意,就我院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标准形成如下决议:

1.学习时间4年或不满4年申请学位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必须有1篇学术论文已被SCI(SCIE/SSCI/A&HCI)检索或在SCI(SCIE/SSCI/A&HCI)全文收录期刊源上发表;其中,结构工程学科博士生发表论文的期刊影响因子不低于0.5。

2. 学习时间超过4年申请学位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必须有2篇学术论文已被EI检索(须为期刊论文,不含增刊和专刊)或在EI全文收录期刊(须为期刊论文,不含增刊和专刊)源上发表;

3.学习时间超过4年的土木工程建造与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符合以下条件也可申请学位答辩:①有1篇被 EI检索(须为期刊论文,不含增刊和专刊),且在《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核心库或《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核心库期刊(须为期刊正刊,不含增刊和专刊)源上发表2篇学术论文;②有4篇学术论文在CSSCI/ CSCD核心库期刊(须为期刊正刊,不含增刊和专刊)源上发表,4篇学术论文中发表在高校学报上的不得超过1篇;

4. 本规定自2012年博士研究生开始执行。

5. 本规定由学院科研、研究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土木工程学院

2013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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