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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生网上评教管理办法

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8-04-11] 阅读:

学生评教是学生在教学活动中主体地位的体现,也是我校加强教学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为了收集学生对授课教师和课程的真实意见,加强教与学双向交流,为教师改进教学内容和方法,提高教学质量提供有价值的反馈信息,从而达到“以评促教,以评促学,以评促改,教学相长”的目的。在我校执行多年的《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课堂教学学生评价管理办法》[西建大教字(2005)055号]基础上,结合我校开展网上评教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教范围与时间
       1.学生网上评教的范围为每学期承担本科生课程讲授任务的主讲教师。
       2.为了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教师教学质量,学生网上评教工作原则上在每学期期中以后期末以前进行。
       二、评教内容
       1.主要评价教师在教学活动中教风、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及教书育人等方面的情况。
       2.反映学生对教学活动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建议和存在的问题。
       3.反映学生在学习方面存在的困难和学风问题。
       三、评教的组织
       1.教务处负责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的具体安排、数据导入与导出、结果统计与发布。
       2.各院(系)教学办根据教务处的安排在评教工作开始前负责做好教学任务及课表信息的核对工作,并及时向教务处反馈,以确保评教信息的准确性;同时各院(系)应做好本院(系)学生评教前的宣传动员、指导工作,确保所有学生对其所修读课程的授课教师进行评价。
       四、评教具体方法与要求
       1.学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校园网“教务管理信息系统”点击“教学质量评价”栏目,系统将自动显示学生本学期所修读的所有环节及课程,依次点击每位教师进行评价。
       2.学生在评教过程中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正确地行使自己的权力和义务,单独完成评教任务,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
       3.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具有自动统计参评人员数量的功能,教务处将对网上评教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对未能及时完成网上评教的院(系)、班级和学生,将进行通报。

五、学生评教结果的运用
       1.学生评教结果将作为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的重要组成部分。
       2.学生评教结果将载入教师教学质量业绩档案,作为教师评优、晋职的参考依据;同时作为评价各院(系)教学质量及教学管理水平的重要依据。
       3.教师所在院(系)业务主管领导和任课教师本人可通过一定权限登录教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结果查询,从而了解教师在教学中存在的优势与不足,以便及时改进教学。
       4.评价结果为优秀的教师由教务处予以通报表扬。一学期内出现教学事故者不予表扬。对于评价结果较差的教师,院(系)要及时帮助他们改进教学工作,尽快地提高教学质量。
       六、其他
       所有学生均应对授课教师进行网上评价。若不对本学期本人所修读课程的授课教师进行评价,学生将不能选修下学期通识课程。
       七、附则
       1.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课堂教学学生评价管理办法》[西建大教字(2005)055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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