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1级各专业、往届延期学生毕业条件
(一)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专业(2021级)
1. 学生在修业年限内须按培养方案要求获得总学分≥164.5学分;
2. 获得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必修课程学分144.5学分,其中通识教育模块61学分、专业基础教育模块37.5学分、专业方向教育模块10学分、集中实践教育模块33.5学分、创新创业教育模块2.5学分;
3. 获得培养方案中规定的选修课程学分≥20学分,其中通识教育模块≥12学分(含符合学校规定要求通识拓展课程≥10学分,其中美学艺术类≥2学分)、专业基础教育模块≥3学分、专业方向教育模块≥4学分、创新创业教育模块≥1学分。
(二)土木工程专业(2021级)
土木工程专业下设“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班级,以及建筑工程、道路桥梁工程、智能建造三个方向。
1.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班级学生需要满足如下毕业条件:
(1)学生在修业年限内须按培养方案要求获得总学分≥174.5学分;
(2)获得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必修课程学分154.5学分,其中通识教育模块64学分、专业基础教育模块39学分、专业方向教育模块14.5学分、集中实践教育模块34.5学分、创新创业教育模块2.5学分;
(3)获得培养方案中规定的选修课程学分≥20学分,其中通识教育模块≥12学分(含符合学校规定要求通识拓展课程≥10学分,其中美学艺术类≥2学分)、专业基础教育模块≥3学分、专业方向教育模块≥4学分、创新创业教育模块≥1学分。
2. 建筑工程方向(非卓越班)学生需要满足如下毕业条件:
(1)学生在修业年限内须按培养方案要求获得总学分≥175学分;
(2)获得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必修课程学分155学分,其中通识教育模块64学分、专业基础教育模块39学分、专业方向教育模块15学分、集中实践教育模块34.5学分、创新创业教育模块2.5学分;
(3)获得培养方案中规定的选修课程学分≥20学分,其中通识教育模块≥12学分(含符合学校规定要求通识拓展课程≥10学分,其中美学艺术类≥2学分)、专业基础教育模块≥3学分、专业方向教育模块≥4学分、创新创业教育模块≥1学分)。
3. 道路桥梁工程方向学生需要满足如下毕业条件:
(1)学生在修业年限内须按培养方案要求获得总学分≥175学分;
(2)获得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必修课程学分157学分,其中通识教育模块64学分、专业基础教育模块39学分、专业方向教育模块17学分、集中实践教育模块34.5学分、创新创业教育模块2.5学分;
(3)获得培养方案中规定的选修课程学分≥18学分,其中通识教育模块≥12学分(含符合学校规定要求通识拓展课程≥10学分,其中美学艺术类≥2学分)、专业基础教育模块≥3学分、专业方向教育模块≥2学分、创新创业教育模块≥1学分。
4. 智能建造方向学生需要满足如下毕业条件:
(1)学生在修业年限内须按培养方案要求获得总学分≥174学分;
(2)获得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必修课程学分154学分,其中通识教育模块64学分、专业基础教育模块39学分、专业方向教育模块14学分、集中实践教育模块34.5学分、创新创业教育模块2.5学分;
(3)获得培养方案中规定的选修课程学分≥20学分,其中通识教育模块≥12学分(含符合学校规定要求通识拓展课程≥10学分,其中美学艺术类≥2学分)、专业基础教育模块≥3学分、专业方向教育模块≥4学分、创新创业教育模块≥1学分。
(三) 2024年延期毕业学生
获得申请延期毕业时所缺少学分。
二、授位条件
满足毕业条件的本科学生,达到《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所规定条款,方可获得学士学位。
如受过留校察看、记过处分的学生,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第三条相关条款,符合授位条件者,请于2025年5月12日(第12周一)18:00前提交个人授位申请书及盖有学校创新创业学院认定公章的证书复印件交至学院教学办。
三、毕业、授位初审结果
学院按照各专业毕业和授位条件开展2025届本科生毕业和授位资格初步审查,初审结果中未达到毕业、授位的情况将在后期予以公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延期毕业要求及办理程序
(一)要求
详见《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西建大﹝2017﹞180号)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
(二)2021级学生
满足学校文件要求的学生可根据个人不及格课程及获得学分情况申请“在校修读”或“离校自修”,离校自修申请条件如下:
1. 不及格课程在2门次及以下;
2. 通识拓展课程学分满足毕业要求;
3. 实践类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三)2024年延期毕业学生,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再次申请延期毕业:
1. 未超过最长学习年限;
2. 延期毕业期间,通过考核课程的门次不少于应修课程门次的60% 或已取得学分不少于应修学分的60%;
3. 延期毕业期间未受到纪律处分。
(四)申请时间
1. 初审阶段:本学期修读课程未完全覆盖所缺学分的学生需提交《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结业/延期毕业申请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学籍异动手续单》(各1份)申请延期毕业或结业,逾期未提交延期毕业申请者统一按结业处理;本学期修读课程完全覆盖所缺学分的学生先提交《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结业/延期毕业申请表》申请延期毕业或结业,如终审未达到毕业条件再提交《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学籍异动手续单》。纸质版申请材料请于2025年5月16日(第12周周五)12:00前提交至学院教学办,学院审核后在教务系统提交延期毕业或结业申请。
2. 终审阶段:因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需延期的学生于2024年6月18日(第17周周三)16:00前将《延期毕业申请表》交学院教学办,逾期未提交者按结业处理。
附件1: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结业延期毕业申请表
附件2: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学籍异动手续单
土木工程学院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