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选课安排布置会
深入介绍专业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公布下学期各专业开设课程及内容简介,明确各专业必修、选修、通识等各类课程毕业学分要求。尤其针对本学院各专业开设的选修课,要在选课前组织任课教师集中面向学生开展课程推介,为学生选课做好说明。
鼓励学生依据自身的特点、兴趣及学业前景确定学业目标, 结合各专业背景特色,制定符合培养要求的课程学习计划,避免学生已选课后因课程内容与预期不符退课。
各学院应将本学院面向学生集中开展专业选修课程推介的时间及地点于6月22日(第十六周周五)前报送教务处信息管理科。
2.学籍审查学生选课确认
各学院针对本学期学业审查结果,统一组织对相关学生的选课辅导,配备学业指导教师,帮助其做好下一学期学业规划,同时督促学生完成不及格课程重修选课,核查学生是否存在应修未修的必修课程等。
筛查休学期满学生,督促其在下学期开学初第一周内办理复学手续,在第二轮网上选课期间自行选课。
3.转专业学生选课指导
2017级转专业学生网上选课随转入专业进行,教务处将初步确定转专业学生2017-2018学年已选课程情况汇总,分发至转入学院。
转入学院应对照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课程设置,确定接收学生随低年级学生补修课程等。待下学期转专业学生名单审核确定后,组织学生本人签字确认,由教务处信息管理科和转入学院统一选课。若同一课程补修人数较多,可联系教务处协调开课学院单独开班授课。
相关学生补修课程情况应在本学期第一轮网上选课时间截止前在教务处网站“学院专区”栏目公布,具体格式详见附件2。
学生选课情况已纳入本科生培养年度业绩考核办法,教务处将对各学院学生无故在非选课时间退选或补选课程情况等进行统计,及时通报未按时选课学生及错选漏选学生比例情况。同时结合各学院本学期选课指导活动开展内容及形式,适时推进鼓励学生个性化发展的各项综合性学业指导活动及优秀典型评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