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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院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学术专项奖学金评选通知

2018-09-15

为了做好2018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博士生学术专项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结合往年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预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条件

按照研究生工作部《关于评选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博士生学术专项奖学金的通知》的要求。

二、指标分配

国家奖学金指标分为评审和推荐2种指标,评审指标为等额评选,推荐指标为全校差额评选。其中我院博士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指标为7人,推荐指标为3人;硕士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指标为18人,推荐指标为5人。

博士生学术专项奖学金均为推荐指标,我院共有6人。

三、申请程序  

(一)研究生申请

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学术专项奖学金的学生需提供以下资料:

1.电子材料:

《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学术专项奖学金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请保持完成,不要删除空白项)。

2.纸质材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学术专项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原件一式一份(评选结束后修改审批表重新提交原件两份);其中“申请理由”应从研究生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研和创新实践成果及发表论文(含题目、期刊名、页码及收录情况)等方面阐述,落款日期为2018年9月14日;“推荐人”须为申报者的研究生导师,落款日期为2018年9月17日。

(2)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按照以下顺序整理)

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学术专项奖学金学生信息汇总表》:纸质版,删除空缺项,请不要字体太小;

②申请书:A4打印并本人签名;

③成绩单:下周一学院给申请的学生打印并盖章(由研究生院提供成绩单电子版);

④论文、专利、著作译著、学术科技竞赛获奖、其他比赛获奖、社会荣誉称号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本人签字)。

3.所有论文、证书等原件审查核实后返还本人。

(二)学院初审

学院组织评审委员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进行评审。

(三)学院公示

学院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四)时间安排

请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于2018年9月18日上午9点前将参评所需材料报送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82201345/82207610)。

四、工作分工

 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评选办法的宣传工作、申请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评审会会务工作和其他资料的准备工作。

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负责科研成果层次和真实性的审核工作以及评审专家的组织工作。

五、说明

1.成果要求

(1)研究生申请成果材料完成第一单位应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申请者须为主要作者或完成人。

(2)研究生在学制内可多次申请国家奖学金,其申请成果材料应以取得的高水平学术与科研成果为主,且应为同一学位层次内所获成果。

(3)博士生学术专项奖学金申报成果材料的学术水平和数量整体应不低于当年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推荐人的平均水平。

(4)本次申请成果材料要求为研究生在同一学位层次内获得该奖项后到2018年9月15日止所取得的全部学术成果,且不得与申请前已获各类奖学金被认定的成果材料重复。

2.提交材料要求

(1)已获论文录用通知但尚未正式出版的文章须经导师签字认可后才能做为参评材料。

(2)获得此次研究生奖学金的学生,参评材料中仅被录用的文章,需要在该论文正式出版后,学生本人或者导师持出版物原件到我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备案。

3.参评年度内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取消当年参评资格。

4.若有评选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本年度及下一年度各类奖助学金评选资格并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手册》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土木工程学院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