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安排,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西建大〔2015〕136号)和《关于推荐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西建大〔2024〕51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土木工程学院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规范,学院成立推免领导小组、推免工作小组和推免监督小组。
1.推免领导小组:
组 长:江中文 薛建阳
成 员:门进杰 李路路 苏明周 黄 炜
推免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推免工作方案、结果的审定。
2.推免工作小组:
组 长:薛建阳
副组长:门进杰 李路路 苏明周
成 员:宋战平 黄 莺 叶 毅 谷坤文 屈鹏飞
王 琰 高 垚
推免工作小组主要负责推免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人才培养办公室主任担任。
3.推免监督小组:
组 长:李路路
成 员:田黎敏 张晓霞
推免监督小组主要负责推免工作的监督检查,接收并处理师生的举报和申诉信息。
二、推免类型及申请条件
土木工程学院2025年推免类型包括正常推免、本硕连读推免、本硕一体化推免三种类型。
1.所有参加推免的学生均应满足《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西建大﹝2015﹞136号)第十一条规定的必备条件,且前三学年必修课程均已修读,并取得相应学分。
2.正常推免生的学业成绩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前三学年已修读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5(或学业成绩排名位于专业〈土木工程专业按照专业方向〉年级前5%且前三学年已修读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各门课程首次考核无不及格记录,且英语四级成绩在425分及以上。
3.本硕连读推免生为通过中期审核的本硕连读招生计划录取的学生。中期审核取消本硕连读资格者,如满足本硕一体化中期考核条件,可参加本硕一体化推免生报名。
4.本硕一体化推免生需满足以下条件:为本硕一体化培养计划学生,且通过中期考核。
三、推免遴选条件
1.所有推免生的综合测评成绩=累计平均学分绩点+竞赛加分,每名学生竞赛加分最高不得超过0.6(不超过1项)。根据综合测评成绩,专业或专业方向专用名额按专业(土木工程专业按照专业方向)进行排序遴选,学科共用名额按学科进行排序遴选。同等条件下,参军入伍服兵役、有文艺或体育等特长、参加志愿服务、参加学校国际交流项目及校际联合人才培养项目、见义勇为(有相关部门认定)的学生可优先推荐。
2.累计平均学分绩点包括主修专业所有修读课程成绩,不含辅修专业课程成绩。竞赛加分按《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管理办法(修订)》(西建大﹝2018﹞159号)等文件有关规定计算。
3.获奖、论文、专利等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日。论文、专利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生学分绩点和个人成绩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9日。
四、推免名额分配方案
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指标,综合考核各专业(土木工程根据专业方向)学生人数、通过本硕一体化中期考核人数、学业情况等,土木工程学院2025年各类推免名额分配如下:
如因申报人数不足或资格审核未通过导致名额空出,其空出的名额纳入相应学科共用名额。学院推荐1人为后备人选。
五、推免工作安排
推免生选拔程序按照学校《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西建大﹝2015﹞136号)和学院的有关规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指标。由工作小组确定各专业(各专业方向)的各类推免名额,报领导小组和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统一公布。
2.符合遴选条件,综合考虑未来发展,有意向申请2025年推免的学生(三种类型均需)于2024年9月12日(第2周周四)18:30前将《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25年推免生申请表》和CET证书复印件及其它相关佐证材料提交至土木楼308东人才培养办公室(竞赛加分证书复印件经认定后需加盖“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公章并注明获奖等级和加分值),逾期不再接受报名。主动放弃本硕一体化资格的同学也须同期提交含个人签名的书面声明材料。
3.工作小组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组织专家小组对所有申请竞赛加分的学生进行答辩考核。竞赛加分答辩时间2024年9月13日10:00,答辩地点:土木楼310会议室,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答辩重点考核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对加分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答辩过程全程录音录像。资格审核及竞赛加分鉴定结果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
4.初步确定推免生名单,报领导小组和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在学院网站公示。
5.本硕连读推免生和本硕一体化推免生在公示后应确定本学院研究生导师,导师面对面解答学生疑问,开展后续的学业指导工作。每位研究生导师最多只能接收2名本校本硕连读或本硕一体化推免生。
6.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核。
六、相关说明
1.每人仅能申报一种推免类型。
2.学生若因个人原因确要放弃推免资格,务必在学院推免结果公示结束前提交本人签字的书面材料。
3.如对推免工作及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结束前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推免监督小组进行反映(电话:029-82202947)。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由土木工程学院人才培养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25年推免生申请表
土木工程学院
2024年9月11日